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說 明:
一、配合行政院111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本部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並調升
自行訂定之專、兼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本部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自111年1月1日起,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或研究津貼,其中首次約
用之專任人員、大專學生及研究生兼任人員均不得低於本部旨揭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
(含管理費)內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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