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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依「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
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除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
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各1份。
四、本案公告於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吳淑真小姐,聯絡電話:02-2737
7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