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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來院訪問研究性質分以下兩種:(一)進行專題研究;(二)研發特定技術。期限為2個月至6個月,並得酌
領研究獎勵金。本梯次受理申請來院訪問之期間為111年1月至12月。
二、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公假或寒暑假期間(非寒暑假期間或兼任行政工作者,請提送服務單位
休假證明),前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如來訪期間因故離院,應向主管單位請假核備,本院得按比例扣除獎
勵金。
三、來訪研發成果之歸屬,應依本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四、檢附本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1份。請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網址:https//db3
n2u.sinica.edu.tw/~textdb/program)線上填寫相關資料上傳後,列印1式3份,由服務機關備函逕洽本院各相
關研究所、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