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本要點將自本110)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7月16日文藝字第1102025997號函辦理。
 二、為支持臺灣藝術研究,擴大結合國內藝術研究學術社群、專業館所及單位能量,投入推動本部重建臺灣藝術史計
 畫,文化部特修正訂定「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內容包含:
  (一)研究推廣型:
   1、辦理臺灣藝術史研究、詮釋、盤點蒐集及培育研究人 才計畫。
   2、編印出版品及影音影像紀錄計畫。
   3、辦理維護、修復藝術檔案史料、作品之計畫。
   4、發展保存修復技術、培育修復人才計畫。
   5、辦理推展藝術史多元面貌之推廣活動及加值應用計畫。
  (二)發展協作型:
   1、成立或發展臺灣藝術研究相關組織、單位之計畫。
   2、博物館、大專院校、在地研究單位、社群間之合作協力,合作協力,進行臺灣藝術史研究,並將研究成果
 運用於展覽策畫或相關推廣活動之計畫。
 三、申請資格為國內依法立案之法人、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等團體或組織、公私立博物館,其餘相關規定詳見補助
 作業要點,提案計畫期程原則自110年11月起,可研提跨年度計畫(至多二年)。本補助採線上申請,請於受理申請
 期間至文化部「獎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提交相關資料。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朱曉俐小姐,電話:02-8512-6521,電子信箱:ingridchu@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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