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10年度「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本部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之「貳、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規定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申辦方式,請申請機構依本部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申請作業說明進行申請,並應於旨揭期限前,將申
   請案件相關表單(各1式2份)備函送達本部。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科技部110年度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申請作業說明、
   申請案件清單、申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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