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補助前瞻顯示科技跨域應用校園示範場域計畫徵件須知

    一、依據行政院「臺灣顯示科技與應用產業行動計畫」及本部108年5月15月以臺教資(一)字第1080061943B號令修
   正發布「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呼應2030智慧生活應用情境,鼓勵大學校院選定場域,定義該場域未來應用情景與需求,善用我國顯示科
   技基礎,結合5G及智慧聯網等相關技術,建置以顯示科技為主的創新應用校園示範場域,跨域創新設計虛實融合
   、無所不在的人機互動介面,落實校園智慧生活應用,並鼓勵善用場域特色輔助顯示科技相關課程教學或校園跨
   領域創新應用與技術開發,提供可操作之實作/實證等,協力培育前瞻顯示科技跨域應用人才及孕育臺灣顯示產
   業升級與創新能量。
 三、本計畫總期程自110年起至113年止,本期(第一期)期程自本部核定日(暫定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止,每案本部補助最高額度新臺幣1,200萬元,暫定補助2案為原則。申請方式:
  (一)申請學校應經由校級或院級單位提出計畫申請,並由該單位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每校申請至多以1案為原則
    。
  (二)本計畫申請分為2階段,第1階段係受理「計畫構想書」,請於110年3月31日前至本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
    /cfp.moe.gov.tw/)完成線上申請。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三)計畫構想書經本部初評通過之學校,始得提出第2階段「計畫書」申請,請依本部計畫辦公室通知,於指定期
    日內完成計畫書申請作業。
  (四)計畫構想書與計畫書資料不齊、未依規定用印、申請資格不符、或一校申請超過1案等不符申請相關規範者,
    獲通知後,應於期限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計畫審核完畢,計畫構想書與計畫申請書不予退還
    。
 四、本徵件須知及相關附件(含計畫申請書格式)可於本部網站(首頁/本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
   )下載。本計畫將舉辦徵件說明會,會中將邀請業界代表分享相關技術應用趨勢。詳細活動資訊請逕上報名網站
   查詢,報名網址:https://reurl.cc/dVVpay。
 五、有關申請計畫或報名說明會有任何問題,請提供姓名、服務單位、連絡方式及問題等資訊,寄信至本計畫聯絡信
   箱:smartdisplaypo@gmail.com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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