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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之規定,本案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
領域,目的在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
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
二、110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預計於110年7月31日前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三、有關申請人資格、獲獎人應遵守事項、申請機構應協助查核事項等,請詳參作業要點。無法遵守作業要點之相關
規定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人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獎
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項下查閱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
五、申請作業方式如下,未依規定辦理者,本部將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
(二)指導教授亦請進入本部網站之「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
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申請人若有2位指導教授,則2位指導教授皆需上傳「指
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本部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
其內容。)
(三)申請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承辦,並至本部網站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切實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是否符合規定及所送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名冊1式2份,經相關單位審閱用印後,函送本部
提出申請。
六、線上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詢本部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對於相關規定若
有疑義,請洽本部人文司各領域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