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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中心為鼓勵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語言教學、語言測驗相關研究,特自民國108年起提供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
計畫補助。
二、本專案提供以下兩類補助方式:
(一)一般研究計畫:適用國內各級學校現職本國籍專任或約聘教師、以及國內本國籍之在學大學、碩、博士生,由
個人提出申請。
(二)雙邊合作計畫:適用國內外教育或研究機構,由計畫主持人以機構名義提案,依據作業要點所列之研究主題,
申請與本中心共同合作研究。
三、本專案作業要點請參附件,或至以下網頁參讀:https://www.lttc.ntu.edu.tw/lttc-grants.htm
四、本中心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11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