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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文化部109年11月2日文版字第10930450351號函辦理。
二、為加速推動並鼓勵民間從事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拓增臺灣漫畫研究能量,以作為未來國家漫畫博物館史料研究、
文物典藏之參考,文化部訂有「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
三、本次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案徵件內容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團體組:公私立大專院校及漫畫相關產業之團體。
2、個人組:漫畫相關產業之專家。
(二)補助主題
1、臺灣漫畫史
2、臺灣漫畫作者、出版社
3、臺灣漫畫與國際漫畫
4、臺灣漫畫跨領域研究
5、臺灣漫畫展覽、表演活動
6、臺灣漫畫人文社會
7、其他有關臺灣漫畫之主題研究
(三)申請案辦理期程
1、團體組:研究計畫確有跨年度執行實際需求者,得研提跨年度計畫,並以二年為限(110年1月1日至111年1
2月31日止)。
2、個人組:一年為限(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補助原則:未公開發表或出版之臺灣漫畫史或文物相關研究計畫。
(五)補助額度
1、團體組: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2、個人組: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四、本年度採全面線上申請,有意申請者可於徵件期限內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in
dex.jsp)完成線上申請。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繫窗口: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莊小姐(02-85126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