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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補助案作業期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日期:自109年9月1日(週二)起至9月30日(週三)止,以申請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部時間為憑;申請機
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應於本部網站線上系統申請並繳交送出,並由申請機構審核相關資
格與文件後,於線上系統彙送,無須備函。
(二)預定審查結果公告日期:109年11月30日(週一)。
(三)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部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
案時歸墊方式補助,無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二、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至少應有二個以
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
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等資訊,請至本部科教國合司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most.gov.tw/sc
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業務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most.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
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