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有關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0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案

一、為落實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顧輔導之研究事項,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公開徵求110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年度性及多年性專案補助研究計畫議題,另依本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第18點規定略以,一般性研究計畫以一年期為限;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每年以補助1至2件多年性研究計畫為原則,以積極務實提升政府優質服務目標。
二、為使補助研究計畫議題能涵蓋不同領域,請提案單位或提案人參考「94年至109年度補捐助辦理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類別統計表」(附件1),曾補助之研究議題不宜再行提出。另依「本基金110年度公告徵求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建議表」(附件2)提供研究議題之背景說明及研究重點等資料,於本(109)年3月23日(星期一)前將電子檔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chang8817@immigration.gov.tw,俾利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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