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臺法兩國團隊進行優質研究,旨揭計畫之作業時程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通過ANR第一階段申請者。
(二)計畫執行期程: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期程得為24、36或48個月,需與法方之執行期限相同。
(三)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臺法雙方申請人須各依本部及ANR之規定申辦。
二、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若有疑問請洽本部科國司李佩育科長,電話:02-2737-7810。
(二)有關系統操作,若有問題請洽本部資訊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0800-212-058。
三、有關本案之相關資訊,請至本部網站計畫徵求專區下載: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