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08年11月25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09年2月25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申請並造冊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案計畫主持人須為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件)。本徵求案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09年12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為期3年,須與印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我方與印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本部與印度科技部規定提出申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無法受理。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張華維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