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本部108年3月22日科部文字第1080018986號函諒達。
二、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一)原公告內容誤繕經費來源為農業發展基金,應修正為農村再生基金,爰更正如下:
1、第2頁:「五、經費來源」。
2、第3頁:「八、經費編列說明」。
(二)本部聯絡人名單調整,如第4頁。
三、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申請計畫議題,請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村再生辦公室 楊槐駒秘書,電話:(02)2312-6338,e-mail:whyg@mail.coa.gov.tw。
(二)有關申請行政流程:請洽本部人文司 魏淑美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179,e-mail:mswei@most.gov.tw。
(三)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