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8年2月14日國健社字第108020023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子計畫一、長者健康管理計畫:國民健康署預計結合縣市衛生局招募250個長者健康促進服務提供單位,提供健康促進課程及生活化長者健康促進服務,其中本市之服務提供單位額度為21家。
(二)辦理期程: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20日止。
三、請依補助作業申請須知及計畫書格式研提計畫,並於108年2月22日(五)前函送計畫書紙本一份至本局,逾時不候。
四、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請申請單位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本計畫將不受理巷弄長照站(C級)之社區特約據點辦理。
五、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及計畫書格式一份,為響應節能減碳,計畫申請須知不予印出,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https://www.hpa.gov.tw)─本署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