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知有關民眾向客家委員會反映「請協助宣傳學術界族群、語言平等尊重觀念,避免醜化客語的情形再次發生」一案,請查照。
說 明: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1月9日客會文字第108000021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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