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本中心辦理旨揭計畫並推動產業園區專案輔導計畫(以下簡稱專案計畫),目的在協助產業園區導入周邊大學校院豐沛之研發、技術與人才資源,以學校專責協助方式建構園區長期產學合作關係,進而導引政府相關資源協助園區產業,強化園區產業競爭力。
二、本(108)年度開放受理提案申請之園區分區有「桃園幼獅」、「台中港關連」、「屏東及內埔及屏南」、「大發及鳳山」、「仁武及永安」、「臨海」等6處園區分區,提案前請主動洽各園區管理機構(服務中心),先行瞭解園區產業發展議題及廠商需求,如有提案意願請於提案前通知本計畫。
三、有關專案計畫之申請及實施方式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107年1月14日(一)止,申請資料應包含提案計畫書一式5份及簡報一式1份,於公告申請期限內以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申請期限當日18:00前)等方式向本計畫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完成送件後請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傳送至本計畫辦公室窗口信箱。
四、有關本專案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詢電話:(02)2391-8755分機120,吳雅靜小姐。
五、隨函檢附學研協助產業園區合作專案申請須知及提案簡報格式各乙份。
六、因作業時程關係,先以草案方式通知,如本申請須知與正式簽准內容有差異,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