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計畫主持人必須在申請機構內整合既有團隊,提出整體規劃,每一申請機構限申請及執行一件。
二、本計畫由本部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審查重點綜合考量申請機構之條件及本部預算後遴選出執行機構
,未獲補助者,恕不接受申覆。
三、本部訂於107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部2樓13會議室舉辦說明會,有意申請計畫之機構請先填妥報名表
後以電子郵件報名參加(e-mail:yrshieh2@most.gov.tw)。
四、檢附計畫徵求公告及說明會報名表各1份(如附件),並公布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如有任何疑
問,請洽本部人文司謝易儒小姐,電話:02-2737-7551,e-mail: yrshieh2@most.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