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為獎勵國內學者從事有關僑務之研究,提升國內僑務學術研究水準,訂定「僑務委員會獎勵僑務學術論著作 業要點」,請轉知貴校(院)相關人員可依該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備妥各項申請文件,於本年6月1日至6月30日(以 郵戳為憑)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相關表件亦可至本會官網(http://www.ocac.gov.tw/僑務研究/獎勵僑務學術論著)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