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秘書室計畫管考組

歡迎光臨!!

Recent

數據載入中...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09年上半年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受理申請作業,敬請週知學生

說   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補助對象及條件如下:
  (一)補助對象:分為團體及個人。
  (二)補助條件:於本市公開場所辦理之視覺藝術活動。
二、本期自108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止辦理收件,受理109年1月至6月辦理之視覺藝術活動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依本局109年預算及審查結果辦理。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程內檢附填妥之申請表及計畫書7份,併證明文件與其他相關資料,逕寄本局視覺藝術科,信封請註明「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申請案」。
四、申請書表請至本局網站-視覺藝術-視覺藝術補助下載(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artsGrants.aspx)。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