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下稱該部)110年9月13日文源字第1103029331號函及「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
畫補助要點」辦理。
二、旨揭提案說明如下:
(一)本補助受理110年度至111年度之跨年度計畫及111年度之單一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程屬跨年度計畫者,原則
自本年核定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單一年度計畫者自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
(二)申請資格: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2、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與完成設立登記之
私立博物館。
3、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4、國內依法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及公司。
(三)補助類型:
1、第一類:博物館5G科技應用。
2、第二類:藝術5G科技應用。
3、第三類:文化科技人才培育。
4、提案計畫得針對單一類型提案或以第一類結合第三類、第二類結合第三類跨類整合提案,申請單位以提出一
個計畫為原則。
三、旨揭提案,請於受理時間內依類別(博物館應用或藝術應用)進行線上申請:
(一)申請第一類或第一類結合第三類者,申請路徑為「該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0年
)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二)申請第二類或第二類結合第三類者,申請路徑為「該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0年
)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三)僅申請第三類者,請視申請單位及計畫屬性或合作單位類型,至對應路徑申請。
四、有關申請詳情及計畫書格式,請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參閱及下載(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
五、本案聯絡人:
(一)第一類或第一類結合第三類,請洽文化資源司葉純帆小姐,電話:02-85126330,信箱:9921@moc.gov.tw。
(二)第二類或第二類結合第三類,請洽藝術發展司周映劭小姐,電話:02-85126519,信箱:alison@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