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目的係發掘學界具創業潛力之科研成果,育成孵化潛力新創案源。
二、本計畫徵求公告詳如附件,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機構:
1、以本部「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
2、其他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本部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進行
提案申請。
3、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應建立初審機制,依徵求公告所列原則篩選申請案。
(二)補助類別及經費額度:
1、萌芽案:技術評估具創業潛力,已有初步商業構想者,補助經費額度新臺幣(下同)3,000千元至8,000千元。
2、拔尖案: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始得申請,補助經費額度最高15,
000千元。
(三)其餘規定詳計畫徵求公告說明。
三、申請案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
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一)計畫申請名冊(由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
(二)個案構想書
(三)輔導推薦表(獲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人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CEO人選簡歷)
。
四、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計畫辦公室(電話:(02)3366-2574,電子郵件:info@trust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