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該專書出版前之主
題研討座談會,以期逐步為學界累積卓越專書與經典著作。
二、依本部人文行遠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
詳閱各項規定。
三、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請於人文司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0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本部其他研
究計畫。
五、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本部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
楚說明。
六、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
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
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七、申請表格同本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本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
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本部網站─學術研究─專題
研究計畫專區─相關表格下載使用。
八、本計畫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九、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申請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人文司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mo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