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109年8月12日科部科字第1090051373號函諒達。
二、因應數位時代舉辦線上視訊研討會之需求,申請旨案舉辦研討會不以實體會議為限,得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
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三、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並配合前項研討會舉辦形式放寬,旨揭補助案作業期程調整如下:
(一)系統受理截止日期:自109年9月30日(週三)延長至109年11月30日(週一),以申請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部時間
為憑;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應於本部網站線上系統申請並繳交送出,並由申請機
構審核相關資格與文件後,於線上系統彙送,無須備函。
(二)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自109年11月30日(週一)順延至110年1月4日(週一)(110年1月1日適逢週五且為假日順
延至次一工作日)。
(三)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維持原徵件公告之規定,為109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核
定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