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徵求規格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機構: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
(二)申請案資格條件:
1、技術已成熟完成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2、具備完整創業團隊(含未來新創公司CEO/COO等關鍵商業化人才)。
3、已有可行商業模式及完善智財保護。
4、已有潛在投資人。
(三)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1,000千元至50,000千元。
(四)其餘規定詳前述要點及計畫徵求公告說明。
三、請各申請機構於旨述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
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均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一)計畫申請名冊(由申請機構專責單位統一填寫)。
(二)新申請案及曾申請但未獲擷取之案件: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以及創業所需智慧財產權已向申請機構提出
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含預計技術作價之智財清單)。另提出投資方評估報告之申請案,後續審查時將酌予
加分。
(三)延續案:計畫構想書。
四、檢附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投資方評估報告範本及申請名冊等申請文件各1份。
五、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計畫辦公室(電話:(02)3366-2574,電子郵件:info@trust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