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為厚植文化政策知識基礎,培育國內文化政策人才,鼓勵各大學院校博、碩士生進行文化藝術政策研究,特 訂定旨揭要點,針對優秀博士論文提供獎金15萬元、碩士論文獎金10萬元。 二、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於二年內(以學位證書日期為準)以各類文化藝術政策相關主題之論文(包含文化資產、博 物館、社區營造、工藝、電影、廣播、電視、流行音樂、文學、出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交流、文化創 意、文化科技、文化傳播及文化行政等),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學位者均得申 請。 三、本案採線上申辦作業,申請者須上傳相關附件後,列印申請書簽章併同論文,於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前郵 寄本部(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詳情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瀏覽(https://grants.moc. 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