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計畫管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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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防範掠奪性出版,有關教師資格審定作業及各項獎補助事宜,請依說明辦理。
一、本部108年5月3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047703號函諒達。 二、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專門著作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為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經出版社出具證明將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二、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三、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查掠奪性期刊或研討會係以投稿者付費出版方式牟利,因不重視論文品質,通常未具正式審查機制及適當保存內容的管道,可能涉及違反上開規定。請學校於辦理教師資格審定作業時確實審核著作所登載之期刊具正式審查程序及公開發表。 三、學校於辦理各項獎補助案,應依相關規定把關論文及其所發表之期刊、研討會之品質,以避免助長掠奪性出版的發展。考量學校師生發表研究成果所需,建議學校依各學術領域及系所特性,建立優質出版社推薦名單,作為師生投稿參考,或蒐集疑義出版社名單、指標提醒教師注意,並提供諮詢管道。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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